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于做好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6】5018号),现将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地方合作项目,正式邀请信中须明确一下内容: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留学时间(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若申请学费则须注明学费明细)以及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条件。邀请起始时间应在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间。
2.2016年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从2017年3月31日调整至2017年9月30日。逾期自动取消。
项目申报的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对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15日。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积极与外方取得联系,在网上申报工作开始前取得邀请函,并在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叁份)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理础-304)。
联系人:王璜
联系电话:0731-8822820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