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对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0〕71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湘组发〔2009〕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1年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2009年、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报考。
选聘报考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3.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叁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个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飞飞飞.丑苍濒别补诲别谤.驳辞惫.肠苍)的在线报名系统,按志愿分市州定向报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和缴纳报名费50元/人(审查合格后在网上交纳)。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5月30日,5月30日下午5:00报名截止。
叁、组织领导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鼓励毕业生应聘,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其它不明事宜请详询湖南领导人才网。
组织统战部
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