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职改办文件精神及湘一师院字〔2009〕79号《天美九一厂制作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补充规定》(第三条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须在其申报职务之前,提前半年以书面方式向人事处提出申请,人事处汇总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跟踪听10节课,并进行教学测评,教学测评达到85分以上,方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就我院2011年度职称申报需提前准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教授、副教授的教师请于2011年2月22—24日到人事处报名。
2.请需申报职称的各系列人员认真学习自己申报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相关文件从省人事厅、各系列职称主管单位、天美九一厂制作人事处网站下载。
3. 请需申报职称的各系列人员认真做好继续教育登记,要求每年参加12天的继续教育,参加了各种培训都需带继续教育手册到主办培训机构去盖章登记。
4.请需申报职称的各系列人员提前做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书。
5.请需申报职称的各系列人员根据自己职称申报的级别提前到档案室复印好自己近年来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天美九一厂制作人事处
2011年2月21日